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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在 2025 年推動多項核心減廢與回收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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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《202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(雜項修訂)條例》
核心框架:為各類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(EPR)訂立了適用於不同產品的共同法律框架。此舉讓日後將更多受規管產品(如車輛輪胎、車輛電池、紙包飲品盒等)納入回收規範時,無需每次重新修改主體法例。 [1, 2, 3]
規管與發牌:引入發牌制度規管廢物回收處理設施,並對特定廢物(如液體紙包盒、車輛輪胎廢物)的進出口實施許可證管制,同時禁止在指定廢物處置設施隨意棄置廢舊輪胎。 [1]
法例詳情:詳細修訂可參考《202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(雜項修訂)條例草案》。
2. 廚餘回收網絡普及化
智能廚餘桶:2025年政府積極完善廚餘回收服務,大幅增加全港住宅的智能廚餘回收桶或收集設施至約 1 600 個,並朝著逐步實現公共屋邨「一座一桶」的目標邁進。
相關詳情:住宅與公私營處所的回收地點及細節可參閱環保署廚餘回收計劃。 [1]
3. 「綠在區區」社區回收網絡
優化升級:全港 800 多個公共回收物收集點服務水平持續提升,陸續將「回收便利點」轉型為智能自助回收設施,並在 2026 年推動「綠綠賞」禮品兌換電子化,便利市民參與日常回收。 [1]
4. 減廢回收成績
在多項政策推動下,香港整體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持續下降,總回收量明顯上升。全港的廢物管理策略正朝著 2035 年「零廢堆填」的長遠目標邁進。
